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2日 18:40

校直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加,全体师生员工一定要绷紧疫情防控工作弦,做好个人健康监测,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鉴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复杂性及不确定性,为科学精准做好暑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所有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留校或提前返校。未经批准擅自留校或返校者,依规严肃处理。

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相关管理部门和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告(电话:5868026413637320206)

三、对疫情持续保持关注,及时了解掌握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及各地确诊病例行动轨迹。近14天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返潭师生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及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配合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及所在社区(村)做好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全体师生员工(含临聘人员、门面经商人员、校内租房人员及食堂档口、餐饮、物业、维修基建从业人员)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境外旅行及出差。确需前往的,请务必提前向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及所在社区(村)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潭后,应主动向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及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按要求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四、在本省或外地口岸入境、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境人员返潭后需继续做好14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出入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参加聚会聚餐。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向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和社区报告体温和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第一时间向本部门、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

五、从高中风险地区返潭后,按要求做好隔离或居家健康观察,尽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体活动。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本部门、校防控办、所在社区(村)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快递从业人员要及时了解所负责收发快递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对来自境外及高中风险地区的快递物品,应务必做好外包装消毒后再行配送。

七、疫情尚未结束,需持续保持预警。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过程应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加快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建立免疫屏障是每一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师生员工,及早就近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对没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各单位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并劝导符合接种条件人员尽快主动到就近接种点完成全程接种。

九、校直各单位放假期间不举办大型活动、培训、会议,避免人员进行大规模聚集。

十、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各单位在放暑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对全校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十一、强化假期校园管理。假期要把好校门关,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进校人员要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检测体温,留校学生减少不必要外出。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工作。

十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放假不放松警惕,放假不放下责任,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暑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师生员工出现干咳、发热等疑似症状或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病例接触史,要第一时间向相关管理部门和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各学院副书记负责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学生在家出现传染病症状,要第一时间告知学院。学院发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和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报告,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现象,并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和消毒等工作。

湖南工程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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