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2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9日 15:16

校直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暑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7月9日(星期六)放假,教职工7月9日~10日照常上班,7月11日(星期一)教职工开始放假。其中7月11日、12日为补休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假期。

(二)下学期教职工8月31日(星期三)开始上班,学生9月3~9月4日(星期六~星期日)来校报到注册,9月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三)2022级新生报到注册时间为9月17日、18日。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制度。各单位实行轮休值班制度,各单位值班表请按模板于7月6日前报送党政办章平(联系电话:58688500)。校领导及党政办工作人员值班安排将在OA公布。学校在电气楼211设立值班室(值班电话:58688500,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58683110)。

(二)认真组织做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应用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和参加招生的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加强招生宣传与咨询(咨询电话:0731-58688511、58683867),认真做好网上录取和信息核实工作,确保招生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三)切实加强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学生工作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和各教学单位要按照2022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方案,牢固树立以生为本,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学习生活和安全保障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四)扎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各教学院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法制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安全意识。保卫处牵头,会同资产处、学工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组织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各部门在此之前要认真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卫处要组织好暑期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值班、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五)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教务处、研究生处、应用技术学院、各教学院(部、中心)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开学。教职工要利用暑期相对集中的时间加强学习,做好教研科研工作,提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教务处、科技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后勤基建处、保卫处等部门暑期工作要按学校要求稳步推进,落实到位。暑假学校各类学习培训要严格按程序报批,按计划组织实施。

(六)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各单位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党政办和保卫处。保卫处发现的问题和获悉的信息,在对口上报的同时也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由党政办统一向上级报告,做到信息畅通,不要延误。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暑期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指导师生员工做好返乡途中以及暑期疫情期防控自我防护措施,提前知晓返乡目的地疫情形势及防控政策。提前摸清师生员工暑假去向安排,“一人一档”建立离校师生信息台账,填写《湖南工程学院离校学生信息台账》和《湖南工程学院师生员工暑假去向摸排情况汇总表》分期分批、错时错峰组织师生员工离校返乡。

(二)暑期中,要坚持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不动摇、不松懈。师生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减少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

(三)秋季开学前,各学院要严格审批学生返潭返校各类情况,可以返校师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潭(校),其中从省外返潭(校)人员抵潭后24小时之内须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祝全体师生员工暑期愉快!

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