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1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审核、考核及公示等事宜。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成员: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各专业负责人、学办负责人、教务办工作人员。
二、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
专业名称 |
接收人数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 |
通信工程 |
10 |
网络工程 |
10 |
软件工程 |
5 |
人工智能 |
15 |
合计 |
60 |
三、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符合《湖南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24〕15号)的相关条件。
四、遴选办法
(一)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学业成绩、违纪情况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及初审意见报送学校教务处。
(二)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学院对初审合格学生按以下方式进行综合评定,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学科基础和学习潜力:
1. 考核方式:机试 + 面试 + 学业成绩综合评定。
2. 各项权重:
机试成绩:占总评的40%
面试成绩:占总评的30%
学业成绩:占总评的30%(以学生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为准)
3. 笔试科目及内容(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信息技术基础综合
模块一:计算机基本常识(50分)
包括计算机发展史、系统组成、数据表示与编码、病毒与安全、网络基础;信息获取与加工、办公软件应用、信息检索等。
模块二:程序设计基础(50分)
包括算法概念、特征、流程图、基本算法结构(顺序、分支、循环)、典型算法示例;程序设计基本概念、控制结构、简单程序阅读与理解、简单程序设计能力(不限定具体编程语言)。
4. 面试内容
专业兴趣(对申请专业的了解程度、选择动机);
学习潜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发展规划);
综合素质(沟通协作、心理素质等);
面试小组由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组成,现场评分。
5. 录取规则
总评成绩 = 笔试×40% + 面试×30% + 学业成绩×30%;
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成绩相同者,依次比较笔试、学业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 结果确定与上报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五、工作流程及进度安排
时间段或时间节点 |
工作进程 |
3月6日前 |
申请转出学生提交申请表(含附件材料)纸质材料至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周老师处 |
3月9日前 |
转出学院审核。 |
3月15日前 |
转入学院审核及遴选,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公示。 |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湖南工程学院转专业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若本细则与学校相关文件有冲突,以学校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地点: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主校区E座302室)
2.联系人及方式:周老师 0731-58688526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日